西藏自然资源系统积极强管理、优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雪域高原气象新
发布时间:2025-08-22 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政权,实行改革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国一道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了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创造了“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的人间奇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西藏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确立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为推进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强调,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边境地区建设,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在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就,奋力谱写雪域高原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西藏自然资源系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不断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全力推进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西藏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贯彻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深入实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和建设规划,把自治区50%以上的国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近年来,西藏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实施了南北山绿化工程,造林超100万亩,把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2.31%,并设立生态岗位44万余个,年发放补助金超15亿元,让群众吃上了“生态饭”、走上了致富路。如今,西藏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7%以上,主要江河湖泊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成为世界上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同时,西藏坚持以系统观念治理生态环境,整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多部门资源,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地方参与”的多元协同共治模式,促进力量融合、业务融合。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总投资97.4亿元,实施拉萨、山南两市“山水工程”,修复生态面积达134万亩。
此外,西藏因地制宜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构建了“自然恢复筑基、人工治理赋能”的协同修复机制。2022年,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入选全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该工程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305个、面积达1303.8公顷,涉及5个地(市)、32个县(区、市),投入资金5.67亿元。为推进矿山生态修复,西藏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与修复功能,针对适合自然恢复的19个图斑、1123.37公顷矿区,采取严格管控措施,建立动态监测评估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干扰,有效破解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难题。截至目前,西藏已修复648个矿山图斑、生态修复面积达1566.37公顷。
统筹推进确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从2016年9月西藏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至今,自治区7个地(市)、74个县(区、市)全部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标志着西藏全域告别土地、房产等分散登记模式。
为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西藏实现不动产登记与办税线下“一窗办事”,不动产登记流程从原来的7个合并至3个,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推广“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等改革举措,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积极推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以来,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以重要自然保护地、冰川、河流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为重点,开展纳木错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前纳木错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完成公告登簿。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近年来,西藏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系统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形成“三屏四区、一核多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实现自治区全域空间规划覆盖与全要素空间系统治理。
同时,西藏以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安全发展空间蓝图为目标,全力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精准划定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全面摸清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家底,构建起覆盖全域的空间管控体系,推动空间治理从传统模式向现代化治理转变。
西藏还借鉴其他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计划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3043个,现已完成编制2467个;计划编制和美乡村规划1000个,现已完成编制820个。这些举措助推西藏进一步优化农田保护、宅基地配置、产业用地布局等,推动乡村规划从“单一编制”向“统筹融合”转变。
力促新一轮找矿突破
矿产资源是工业的粮食和血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西藏建立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专项工作厅际联席机制,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高位推动,统筹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多部门力量,形成共同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强大合力。
同时,西藏构建了“三区二线一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形成10个大型资源基地,铜、钾盐、硼、锡、萤石等矿种找矿成效显著。
此外,西藏出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及配套管理办法,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协同发展机制。截至2024年年底,西藏共有14家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其中国家级7家、自治区级7家。
全力做好地灾防治
“十四五”以来,西藏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约12.82亿元,完成自治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风险调查与评价,34个重要城镇、重点区域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12个县(区、市)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和8个县“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调查,基本摸清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对地质灾害风险区进行科学评价。
西藏还持续健全“人防+技防”机制,完成1534处“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工作,对1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初步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5618次,成功预警避险9次,避免人员伤亡1216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约1.48亿元;组织审查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和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1.5万个,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地质灾害风险。
此外,西藏紧盯地质灾害源头治理,集中财力实施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21个,避险搬迁群众336户;组织宣传培训约1140场,开展避险演练243场,努力增强群众“识灾、防灾、避灾”的能力,提升基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水平。
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重大项目是经济发展的“压舱石”。
西藏厅开辟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累计为川藏铁路等321个项目申请国家配置计划指标44.25万亩,上报自治区政府批准用地面积32万亩,力促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早落地、早见效;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20日,用地审查周期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并落实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机制,在林芝试行农用地转用县级直报自治区审查机制,进一步提升要素保障效能。
西藏厅还推行容缺受理、“标准地”出让、“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等多元化土地供应新模式,以“清单式”“承诺式”简化供地流程,实现土地要素从“被动保障”向“主动服务”转变,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机制,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供应方式,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拓宽土地供应渠道,有效满足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各类项目用地需求。2018年至今年6月底,西藏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9713宗。
为助力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西藏自然资源系统用好用足各类土地支持政策,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拆旧复垦196个项目区,产生3.371万亩跨省域调剂指标,获得调剂资金101.19亿元。
近年来,西藏自然资源系统积极主动为重大项目提供服务保障,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提前介入征地补偿等前期工作,有力保障川藏铁路、叶巴滩水电站、帕孜水利枢纽等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的用地需求。
当前,西藏自然资源系统正积极做好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等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贡献。